主人公叫艾莉,藝君,子學的書名叫《這城市》,它的作者是藤井樹傾心創作的一本情感、現代類小說,書中主要講述了:從回憶開始
就是剛剛,8℃的下午以及像一片汪洋的Lake Washington,我想起今天早上的那杯咖啡,我忘了加奶精。我從北三十五街右轉,前面有一輛No.26的BUS錨,塞車了。這是我討厭美國人的地方,他們總是動不動就亂鳴喇叭。爸爸說Mr.Banson家的窗簾要換,要我去估個價,今天我才知道Mr.Banson是開墨西哥餐廳的,有點驚訝,他看起來是那么的英格蘭啊。西雅圖的十月,也是臺北的十月。只是,我的今天,是你的昨天。呵呵,是太平洋害的。
朋友們問我:「為什么這么想他?」
我只是笑了一笑:「因為他不在我身邊啊。」
我記得當我剛上幼兒園的時候,我以為高雄就是全世界。當時我家在左營蓮池潭附近,湖裡總有一股味道。每天媽媽帶我走到路口,娃娃車會到路口接我,像阿里巴巴的開門咒語一樣,在上車之前我總要大聲的喊出「司機好,老師好,各位同學好。」老師是個女孩子,像規定的一樣,我總以為她應該跟媽媽一樣大,所以我覺得奇怪,為什么她總是要我們叫她姐姐?直到長大後我才瞭解,這些幼兒園的老師或是跟車的女孩,其實年紀都只有二十出頭。我還記得路口的對面是個賣飯糰的阿嬤,她總是把攤子擺在那根傾斜的電線杆旁邊,那電線杆上面貼著中華民國萬歲。我總是隻能吃掉一半的飯糰,另一半給媽媽吃。每一次媽媽在買飯糰的時候,阿嬤總會很親切的摸摸我的頭髮,然後說一些我聽不懂的話,再塞給我一塊油條。
「學學,跟阿嬤說謝謝。」,媽媽低下身來說。
「阿嬤謝謝。」
她會再摸摸我的頭,我能感覺到她手心的粗糙。她把糯米飯放在一個保麗龍盒子裡,每一次開啟那盒子,就會冒出白色的煙,帶著糯米飯香氣。阿居確切出現的時間我已經忘了是什么時候了,我只記得我在廟口旁邊跟隔壁的女生玩踢毽子,他走過來說踢毽子不算什么,踢石頭比較厲害。我們從小石子開始,慢慢的越撿越大顆。
蓮池潭旁邊放了些磚塊,一磚一磚擺得整齊。
「看我看我,我比你厲害,我踢這么大塊。」
阿居很用力的搬起一個完整的磚塊,然後後退幾步,助跑向前,一腳把磚頭踢到蓮池潭裡。
「又沒什么了不起,看我的,我一次踢一排給你看。」,我逞強的說著。
我右腳大姆指的指甲掀了起來,劇痛讓我沒辦法繼續站著,我倒坐在地上,阿居看著我,我也看著他。
「你流血了……」,他說,指著我的腳指頭。
我忍著眼淚,那一排磚頭只踢掉了一塊。
倏地他跑去廟口,腳步聲啪啪啪的,回來的時候,手裡多了一包裝水的塑膠袋。
他什么也沒說,嘩啦啦的就把水往我的腳趾頭上倒,我
終於哭了出來,那樣的疼痛
我永遠忘不掉。
「會痛嗎?」,他這么問。如果是現在的我,應該會直接給他一拳。
這天他揹我回家,走了大概三百公尺的路吧。我只記得我每告訴他「轉彎」,
他就會回我一句「我家也轉這裡」,經過我家附近那家雜貨店的時候,
他還告訴我說老闆很討厭,買五塊錢的芒果乾,每次都挑比較小片的。
「他看起來很兇,眼睛大的跟牛一樣。」
「下次你可以直接拿大片的,然後再給他錢。」,我很有經驗的教他。
「可以喔?」
「為什么不行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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